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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老虎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 2008-7-6 11:45:00 | By: wangxinmin ]
 

纸老虎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在虎照事件发生之初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情节,那就是在20071010日,一个老农模样的人带着虎照曾到陕西省版权局试图进行版权登记,版权处工作人员小刘按照惯例,对护照进行例行鉴定,经过认真地察看,发现虎照有假,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登记,并对来者予以说明,老农模样的人灰溜溜的走了。

过了两天,1012日,陕西省林业厅举行虎照新闻发布会,小刘在媒体上看到报道后,才恍然大悟,意识到前天来版权登记的老农是周正龙,他为林业厅的新闻发布所困惑,难道自己看走了眼?此后围绕真假护照的争论连篇累牍,莫衷一是。

尽管小刘经鉴定虎照是假的,北京等地的专家也指出虎照是假的,不少网民同样认为虎照有假,但让大家困惑的是,林业厅组织的教授专家对虎照鉴定后竟认为是真的,使混淆的视听更加混乱。事后才知晓所谓的专家并不是研究虎类的专家,而是研究猴类的专家,猴气有余,虎气不足,就没有勇气提出去实地考察,而是像玩偶那样装模作样看看照片,想当然的草率地下结论了。

 如此,笔者不禁要问:以上所谓专家鉴定,如何服众,如何能不让网民质疑“专家的法眼比不上普通民众的肉眼”呢?难道一个工作近三年的小刘能鉴定出真假的虎照,而经验丰富的所谓专家就鉴定不出来吗?
   
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上鉴定并不具有权威性、中立性、公开性和公正性。以最早对“周老虎”相片进行的鉴定来说,这一鉴定是由陕西省林业厅委托的,所谓的专家并不是虎类方面的专家,鉴定过程中“并没有对拍摄对象——老虎进行细致的鉴定和比对”;而且,“参加鉴定的专业人士,也仅限于专家论证组的成员,他们并不是摄影和痕检方面的专家,也没有亲自到现场进行比对”(陕西林业厅某处长语)。事实上,我们至今也不知道这些专家组成员是如何得出结论的。此外,有关部门宣称另有虎毛、粪便等实物证据,但迄今也未公开这些证物及其鉴定人、鉴定单位和鉴定内容。
  
 笔者曾分管过“扫黄打非”工作,其中就有对出版物进行鉴定一项,其鉴定程序是非常严格的,首先得有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干会同图书专家对出版物的封面、扉页、内文以及纸张和印刷质量进行认真察看,然后调集同样的出版物进行比对,同时与出版者联系调集该书的印制手续看是否合法,接着履行审批手续,最后以文件形式告知受检者及有关部门。当然在以往的鉴定中也受到来自上上下下各个方面的干扰,好在我们坚持原则,不为人情和利益所动,做出了正确的鉴定。  

关于鉴定,我们往往较多对司法鉴定中存在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和暗箱操作等问题予以抨击。然而,涉及动植物、工程鉴定时,同样存在“程序公正”的问题。一个能让公众信服并且能经受住历史检验的鉴定,至少应当具备这么几个条件:首先,鉴定的委托应当由中立的第三方来进行,如果有政府部门牵涉其中,最好由上级政府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进行委托;其次,委托来的专家要有相应的资格,这些专家的姓名最好公布,以让他们对自己的结论负责;再次,专家论证的程序要科学,必须实地考察,不能有意无意省略,论证的过程与结论也应公布,让公众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质疑。

而这次虎照事件之所以弄得沸沸扬扬,就是没有依法从政,其中关键环节的鉴定就不合法,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依法组织真正的专家对虎照按照程序予以鉴定。如果陕西省林业厅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初像陕西省版权局的小刘那样依法鉴定,就不会弄假成真,错上加错,欲盖弥彰。当然这需要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政府形象,起码工作时不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开会时闭着眼睛打瞌睡甚至呼呼大睡,否则黄粱美梦一场,误了卿卿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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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纸老虎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 2008-7-7 10:35:01 | By: may0980 ]
 
may0980牵涉到地方利益:自然保护区专项款
 
 
 
Re:纸老虎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 2008-7-7 10:26:46 | By: ygrz1116 ]
 
ygrz1116假的就是假的.
真的希望将真实视为生命啊,我们.
 
 
 
Re:纸老虎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 2008-7-6 19:45:59 | By: dodor(游客) ]
 
dodor(游客)一切都会真相大白!聪明反被聪明误,可惜太多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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