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一棵树
——自然笔记
▓ 杨文丰
1
复活节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基督,而是因为在这一天,在苍茫暮色中,犹同月下窥美、水中赏月,我对一棵槟榔树,一棵并不普通的槟榔树,开始了史无前例的观赏和赞赏。我悔自己未能早一点尊重美丽的槟榔树。暮色苍茫槟榔树。细雨已霁,湿墨色的雾,状如国画的淡墨色泼濡开来,自然就有些儿湿,就如王维诗所说的空翠一般,直湿你的衣,当然也湿离你不近不远的槟榔树。暮色苍茫槟榔树,树影活似美丽的剪纸,杆顶一丛叶,叶四散而纷披,影影绰绰,在暗蓝得有些忧伤的天幕背景下,很纯,很自然,也很美。
翌日晨风。我与槟榔树复习了一次“相看两不厌”。不知槟榔树会不会想:我眼前的人,以“绿色”的审美眼光读我么。槟榔树,确是具有独特美的树。树不高而爽净,叶不阔而疏朗,叶似纷披的裂得齐整的芭蕉叶。杆呢,形如古花瓶,潇洒的身躯上,一级一级状如阶梯的,是脱叶遗留的痕(脱叶是树进步的阶梯),那痕,深得就似让树身穿了件海魂衫。
每一次读槟榔树,我都强烈地感到槟榔树的美,受美的感染,我的心境都变得出奇的好。说实在的,我以为读任何一棵槟榔树,都不会让你丧失好心境。闲适自得,儒雅清高,虚怀若谷,泰然自若,人树相对,皆相得相宜。
槟榔树是美的,在这地球村,唯美的物事,才可能被人由衷地尊敬。
2
在美国,《沙乡年鉴》是一本与梭罗的《瓦尔登湖》地位同等的书,被西方誉为“环境保护主义的圣经”。作者利奥波德在书中先知式地提出了土地伦理的概念,认为“人是一个由各个相互影响的部分所组成的共同体的成员。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一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又说:“土地伦理只是扩大了这个共同体的界限,它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土地。”值得指出的是,这还是利奥波德半个世纪前所说的话。
按照里奥波德的观点,我当然也属共同体之一员。槟椰树,当然同是共同体的一员。一草一木是,一飞禽一走兽亦是。但事实上,即便在今日共同体的成员中,谁又能享受到平等呢?更别侈谈什么尊敬了。人对树好影响极多,而坏影响劣影响恶而惨影响呢,是否比好影响更多?如何才能做到互相尊敬呢?
我以为仍有必要对同属“共同体”的槟榔树,以及对她与我们的关系作再认识。——倘若没有认识,彼此又何来尊敬?
郭风先生在《试说人与自然》一文中说过:“就我的‘理解’而言,以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对于自然物的认识和‘利用’,和从自然现象的感应,形成和促进了哲学以及文艺等的产生和发展。”我认为,这是没有针对具体东西的宏观的说法。我还注意到,郭风先生文中的“利用”一词,是带引号的。——槟榔树却有哪些人文内涵呢?我以为槟榔树即使不是自然的象征物,也应该作为自然的代表。事实上,槟榔树,一直都默默地在穹庐下,向时空奉献着美。这种美,既非崇高美,也不是优美,我杜撰一个词儿,叫生命美。槟榔树的美,美在生命。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提出“美是生活”,依我看,也可以说“美是生命”。十年才美出这一棵槟榔树。十年了。多年前,她还是小姑娘,不起眼,当然亦美,然怎么也不可能有今天美。槟榔树,在这苍茫中,已出落成了电光四射、婷婷玉立的大姑娘了。
其实,与人为美、与天地为善的情怀,在槟榔树身上也同样得到了表现。槟榔树在“共同体”中似乎已感到了紫色的孤独。她感受环境,也净化着天地。倘若人间空气、水分、温暖适宜,她必然生活得更快乐、更满足、更幸福。谁愿意她成为凄苦的泣妇呢?
她会乐意与你“合影”而成一帧好风景呢。虽然她生得不偏不倚,品性有些中庸,然仍希冀成人之美。她虽然也有些清高,有些生气,纵然拣尽寒枝,高贵的鸟儿不落栖,她仍在坚持使命。
毛润之“玉宇澄清万里埃”的境界,槟榔树想必甚为神往。飞灰、酸雨以及废气,是与她不共戴天的“阶级敌人”。
茅盾在《白杨礼赞》中,通过白杨树,盛赞了北方人民不屈不挠的抗敌精神,认为白杨树是一个民族的象征。周知堂随笔《两棵树》所表现的虽是树两棵,但纸上弥漫的还是书卷气,并未涉及树的伟大意义。我以为,其实也大可不必给槟榔树戴什么思想光环,我们只要实实在在在认识的基础上,理解槟榔树,歌唱槟榔树,爱护槟榔树,以表达我们以前未够尊重她的失误以晚生的愧疚,就是有价值的行为。台湾作家张继高先生说得好:“一个人被人尊重,这常是源于那个人身外的添加物,如财富、权力、地位、学识、票房、阶级、头衔、知名度等等。如若想赢得‘尊敬’,则起码还得在上述条件之外,在内身中加上品德与见识。(《尊敬与尊重》)槟榔树的内在品德与见识,我认为都是美的。
槟榔树,难道还不值得世人尊敬么?
3
“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 (王维:《辛夷坞》)王维的芙蓉花是幸运的,唐时的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洁净清幽,静寂恬适。现代化的进程,给河山带来了黑白污染,空气浓浊。倘若再不爱江山,继续亵渎生态,地球村,就将走入末日。
今天,我尊敬的这一棵槟榔树,长在大学校园,校园在大都市的郊野,郊野的天地环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倘还较干净。槟榔树,如还能得到人的认识、理解而尊重,还是幸福的。
“森”——神奇的中国汉字,乃三“木”,而“林”乃两“木”。独木不成林,爱护森林,护卫绿色,同样并非一俩人的责任,而在于众人都能够尊敬一棵又一棵与人类平等的槟榔树。
活在城市污染苍茫之中的树,长在水泥圆孔下的街树,尤其值得每一个人尊敬。
尊敬一棵树,并非只是人的责任,而且还应成为人类的义务。
附言:
实际上,我在文中所说的观察棵槟榔树的真实时间是1998年 12月 12日黄昏。
本文曾发表于《福建文学》杂志。今天为了上网,我修改了原作中的好些字句,包括将开头的“1998年 12月 12日”改为“复活节”,这主要是出于美学上的考虑。这牵涉到散文真实性的问题。这以为这一改动,可能在艺术效应上会强烈些,因为增强了美学意蕴,情感依然是真实的。
散文可不可以虚构?我以为散文是可以包含适当的虚构内容的。伟大的社会科学大散文《庄子》不是早就开了虚构的先河吗?但是,虚构需适当,而何谓适当,这个度,便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了。
我总以为那些持“散文不能虚构”之说的散文家是虚伪的,至少是自欺欺人的。每一个散文家的作品中其实都或多或少的带有虚构的成份。
散文的真实,我以为首先以情感的真为前提,为基础,为平台。感情,无疑是需要绝对真实的。至于可以适当虚构的成份,我以为俱是情感世界之外的东西。
君以为然否?
2008、1、10 珠海,阴,小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