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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遭遇文抄公

2已有 1104 次阅读  2015-02-26 16:42   标签山西  文章  网络 

再遇文抄公

□文彦群

    春节前夕,某报约去十多篇关于孙犁的文字,我想年后可能就会陆续见报。今晨上网查看时,未能见到自己的文章发表出来,不曾料想到的是,却无意间发现《山西日报》今日新刊发的一篇犁文,题为《心急读不了毛边书》(网络显示:225日,第C3“书房”版,责编为李婷婷),似曾相识,又何其眼熟!细读之下,觉得不太对头,这分明是我自己的文章嘛?简单地掐头去尾,稍做变化,怎么就换上了别人的名字,这也是文章的一种做法吗?竟还敢拿出来公然在一家省级报纸上发表。再查,此文短时间内已被山西新闻网、搜狐、网易等多家知名网站转载。不由人愤愤不平,怒火中烧。这个署名杨亚爽的“作者”,不知是男是女,何许人也,也不知是何等人物?我呸!大胆贼人,你也不搬脚趾头想想,此等卑劣行径,该为盗贼,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你倒是“爽”了,我却心里不爽的很!

    再糊涂的父母,也不可能认不出了自己亲生的孩子。这是我的文字,原名《孙犁不是“毛边党”》,“心急读不了毛边书”,本是文中的一句话,今被贼人顺手拿来改作了新的标题。此文是我写于20121115日的一篇随笔,多年研读孙犁,偶有所感,常会落笔为文。当年友人理洵先生赠我新著毛边本《与书为徒》,在取书回家的公交车上,我迫不及待地翻书阅读,却深感严重不便,于是就想知道孙犁对于毛边书持什么态度?回家后细翻犁著,再做索引考辩,如此一番折腾,才终于有了这篇犁文。这是我多年阅读孙犁,关于孙犁专题写作的其中之一篇,可谓一个小小的“研究”成果,无疑是令我心稍慰的。

    此作原文1800多字,20121115日首发于我的新浪博客,有许多文友当时都阅读了,或路过或留言或评论。其中,《天津日报》文艺部主任罗文华老师1116日留言说:“孙犁注重书品,包括书的内容和品相,但确实不是毛边党。”理洵兄也说:“毛边本阅读起来还是比较麻烦。”四川美女作家素罗则“抗议”说:“理洵独独给你一人啊,真是偏爱。”北京的段华、商洛的任文等师友也来访并留言助兴,以上各位都是当今全国读书届响当当的名家大腕,当然还有许多如我者的普通文友,也都及时地看到过这篇小文。

    除过用心经营的新浪博客外,我当时还在中国散文网、凤凰网、天涯读书网等其他几个地方的博客上也刊发了此文。此外,2013721日在北京的《作家报》上为我开设的孙犁专栏“名家茶座”发表。20135月,孙犁诞辰百年,天津百花文艺社出版了由谢大光先生选编的《百年孙犁》纪念集,也收录了该文。201413日,《河北日报》文艺副刊以《孙犁打开“毛边书”》为题再次予以刊发。再此外,有多位网友转载了这篇博文,也有多家网站转载了报纸版的文字,以上情况从百度上简单搜索就可知我所言不虚。可以说这篇文字,在热爱孙犁、喜欢犁文的朋友中间,是多多少少产生过一些影响的,起码多数人都知道有这么一篇文章存在,由此也知道了孙犁对于毛边书的态度。

    友人理洵兄在全国读书届可谓大名鼎鼎,广有影响。20131223日,他写的一篇书话《心有余闲》中,有这么一段文字,也可有力地佐证此事,援引如下:记得《与书为徒》出版后,送吕、文二人各一本毛边本,吕浩说是在朋友的家里朋友帮着裁开,亦是颇费周折,花去好长时间;文彦群则写了篇文章,《孙犁不是“毛边党”》,由《与书为徒》毛边本说开去,旁征博引,最后的结论是,孙犁对于书的喜好和追求,在于为了阅读、便于阅读;孙犁一生爱书成痴,但确实不是“毛边党”,书籍之于他,阅读的实用功效还是远大于把玩的欣赏趣味。这些都是实际的情况。

我虽不是什么文章名家,但这等事情却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2014年,我的一篇《孙犁不当挂名主编》,曾正式刊发于《湖南工人报》、《中国纪检监察报》、《藏书报》、《作家报》等地方,还被《文史博览》转载,可谓“影响广泛”,却也一不小心被两位素不相识的“文友”“借”去,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一位是“山阳镇纪委”的韩某,以《从孙犁不当挂名主编说起》为题,稍作改变,贴在了自己单位的网站上。另一位李某,是个小学教师,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他稍作删减,竟发在了《做人与处事》杂志上(2014-12期)上。这位为人师表的李老师,从其博客里看,经常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种文章,但我据此就可以有足够的理由怀疑, 他的那些“大作”,十有八九,都是用这种方式“写”出来的。

    我这人非常地无能没用,一则心慈面软,与人为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当下生生气,过后也就不管了;二来怕麻烦,没有时间和精力与无赖纠缠,打这种无聊的官司。河北的犁友靳逊兄,早年毕业于军校,在部队上干过多年,乃燕赵之乡的慷慨悲歌之威武壮士,为人刚直仗义,脾气生冷蹭倔,眼里容不下沙子,见不得龌龊的人事,敢为朋友出头而两肋插刀。他骂我“没出息”,认为我的作法无疑是在纵容犯罪。看不过眼,出于义愤,他就即刻动手写出了一篇《致剽窃》檄文,张贴于自己的博客上,对文贼进行严厉声讨,要为我出这口恶气。其文写到:

《孙犁不当挂名主编》刊在了《做人与处事》(2014-12期),却署上了LMS的名字。这篇文章的原创者是文彦群。文彦群是我的朋友,他是西安第九十中学的教师,认识多年了,研究孙犁在业界有名,他写出孙犁的每一篇文章,都是熟读孙犁的结果……

    我从文彦群那里,找到了LMS的新浪博客,看了部分博文。我想说:从事写作或者说爱好,不能把喜欢的文章拿过来,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发表啊。知道这么做叫什么吗?剽窃。尤其是后面那个窃字,是偷的意思。做人如果做到偷的层次了,你说他还怎为人师表?一个小学教师,如果所有的学生都跟剽窃的老师学,而且术业有专攻的话,孩子们一毕业,不是学有所获,而是专业剽窃了。这孩子们跟谁学的,上边一查,都说——LMS。我看这事就热闹了。如果LMS身边的人,如他老婆也学剽窃,不是偷东西,而是剽人,这绿帽子就戴在LMS头上了!LMS若问她老婆,他老婆会说:“跟你学的。”我看他怎么办?

    靳兄的文字犀利无比,挖苦讽刺,毫不留情,让人读后感觉十分解馋,但句句却是立足实事。在文章中,他列举了自己认识的河北某作协女主席,因抄袭出书而被人揭露举报,经纪委立案调查,最终弄得臭名昭著,身败名裂不说,连家庭也解散了。也列举了海豚出版社社长俞晓群先生被某大学教授剽窃《数术探秘》的事,说有博友在该教授的博客上留言:“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谁的手艺高。如果对方没发现,就成教授博士导。”他说晓群先生是正人君子,对卑劣的剽窃者持“宽容与沉默”态度,目的在于让剽窃者知耻而改过。后来,该教授果然关掉了博客,从此再也不敢露面了。

    在文章末尾,靳兄说青少年是未来的接班人,李某身为小学教师,如果让他这样的人,更多的占据教坛,等于把未来引向了邪路,人民是不会答应的。在他的持续追讨下,果然,没过几天,这个李某就向靳兄告饶,私下联系承认错误。他也给我发了纸条,请我原谅他的“一时糊涂”,还要我的银行账号,表示要把稿费给我还回来,并愿意和我做博客文友。看到他的态度还算诚恳,我也就从心底里原谅了他。但说真的,像这种沽名钓誉不择手段之徒,我一点都看他不起,我没有给他银行账号,我还不至于那么见钱眼开,我更不会同意和这种人做朋友。

    最近写了几篇孙犁与其著作的文字,兴致正高,这两天刚过罢新年,还准备趁热再写一篇《孙犁的<书林秋草>》,想到理洵兄的文字里多次提及此书,于是昨天便给他博客发了私信,问候新年,并顺便告知一声。今晨早起看到了他颇为谦逊和客气的回复:“文章事不用招呼,能用说明能入法眼”兄虽如此说,但在我想来,这是表示尊重对方之意,也是做人为文的基本常识。就在此时,我却突然想起了他多年前的一次遭遇。理洵写过一篇《重读<书林秋草>》的文章,发表在《西安日报》上,后来一位女朋友要评职称,借用该文又在《三秦都市报》上发了一回。这事理洵是知道的,经他自己同意后,人家也稍作了修改,他们两人以前也曾有过联名发表文章的经历。但几年之后,他却偶然在网上发现,这篇旧文又被人署上“林度恋缘”的名字,当下就有些激动,感觉就象被人强暴了一样委屈。愤慨之余,他给对方留了如下文字:“这是我的文章。我对作者的行为,除了反对,还有不屑!”本来,理洵的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打算用在正准备写的《孙犁的<书林秋草>》一文里,没想到现在再次突然遭遇了这种既令人愤慨又倍觉恶心的事儿,情急之下,一吐为快,还是先在这里用了再说吧。

我虽天生愚陋,也不勤奋,为文多年,而仍籍籍无名,但我尚有自知之明,我知道爱惜自己的羽毛。我喜欢孙犁的文章,我更敬重孙犁的人品,知道做人为文须走正道,非为沽名钓誉而不择手段。孙犁曾告诫青年作者说:“文章写法,其道则一;心地光明,便有灵感;入情入理,就成艺术。”又说:“真诚善意,明识远见;良知良能,天籁之音!”孙犁还说:文章要慢写,用心写,一月能写两三篇就可以了。可我知道,自己作为一个业余作者,在平日忙碌的工作和家务之余,写成这样一篇小文章,要付出多少心力,要花费多少时间,要看过多少书,要熬过多少夜。而这些可憎至极的文抄公,正如靳逊兄说的,“剽窃的人不用读书,也不用研究,鼠标轻轻一点,粘贴一下再投出去就可以了。这与过去的剽窃还不同,过去剽窃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抄,然后邮寄,还要搭上邮费。”做贼如此公然大胆张狂,不劳而获,坐收名利,世间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我当然知道,如今这年头,社会变坏,人心变态,好人难做,坏人横行,用地道的陕西话说,你待坏人厚道宽容,他还以为你懦弱无能,是瓷锤笨种傻逼瓜怂哩!所以,这一次,我是决心不会轻易就此善罢甘休,一定要追究出个名堂来!

今天正月初七,刚过罢新年,浓烈的年味还尚未散尽,对于新的一年,我抱有美好的愿望,实在不想因为此等事情,而败坏了我平静的心情。本来,正在集中心力修改尚未定稿的一篇犁文,没有想到现在却写了这样一篇文字,实在非我所愿,当然也可说是意外收获。但理洵兄对此种事情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我也要在此严正声明:“这是我的文章。我对作者的行为,除了反对,还有不屑!”万望文抄公回头是岸,好好做人;珍惜名誉,好自为之。

2012-2-25(正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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